质检特函〔2010〕55号
关于对气瓶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检验机构:
根据2010年工作要点,为配合做好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治理工作,我局定于10月至11月组织对气瓶检验机构实施年度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现场检查无缝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对气瓶检验机构的设备、人员和场地条件以及鉴定评审工作质量进行追踪评价。
二、抽查安排
由我局根据气瓶监察、生产、充装单位反映或群众举报,确定被抽查的无缝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名单,委托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组成现场抽查组到有关省对气瓶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被抽查的气瓶检验机构名单由我局确定后由现场抽查组于抽查前通报气瓶检验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请相关省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本文要求,积极协助和派出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监督此次抽查工作,所派人员要在抽查相关文件上确认签字。
三、监督抽查组人员组成及费用
我局将组织有关省、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监督抽查组,具体实施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工作费用由总局承担,不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请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支持本次抽查工作。
四、其它
具体的抽查日期、行程及相关事宜,由具体实施监督抽查工作的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分别通知。对综合检验机构的监督抽查,结合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整顿工作的验收另行安排。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