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许可证安全监察员(A类)第二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52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与技术 > 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2010年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许可证安全监察员(A类)第二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52号)

      新闻发布时间:2019-03-12新闻浏览次数:950新闻作者:Frank

    质检特函〔2010〕52号

     

    开展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

    第二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20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考核计划,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定于2010年10月份开展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第二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地点设在南京市,请其他省申请参加考核的人员前往南京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闭卷考试,下午14:00-16:30开卷考试,请参考人员准时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地址请与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联系。

    二、考核组织与考场要求

    本次考核由我局统一组织,负责统一出题和试卷评定。考场配备3名监考人员,考场实行一人一桌制。

    三、考核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考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范围包括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知识、安全监察技能、行风廉政建设要求等内容。

    四、参考人员

    我局已对2010年9月14日前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进行了资格确认,经确认的参考人员名单见附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闭卷考试不能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入场,开卷考试可携带教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相关资料。

    五、考前辅导

    参考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省局负责,我局不举行统一的培训。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前辅导,参考人员可自愿参加。

    需购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的参考人员,请与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联系统一订购。

    请相关省局及时通知参考人员参考。其他具体事宜可与我局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联系。

    联系人(质检总局):尹学军 联系电话:010-82262247

    联系人(特检协会):裴  永  联系电话:010-59068810

    附件:经确认的参考人员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抄送: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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