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特函〔2010〕36号
关于征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电监会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16日前反馈我局(纸质和电子版均请提供)。
联系人:李宣庆,010-82261695
邮 箱:
传 真:010-82260190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