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整顿方案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国质检通[2010]184号),我局在《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和“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国质检办特[2010]314号)中对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整顿的重点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整顿方案,并于7月20日前将方案上报我局。如未单独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整顿方案,可将你局总体检测整顿方案(其中含特种设备检验整顿内容)于7月20日前另报我局一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