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基本条件 |
观光车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条件 | |||
国家受理 | ||||
注册资金(万元) |
200 | |||
人员要求 |
机械工程师 |
3 | ||
电气工程师 |
1 | |||
其他专业工程师 |
化学专业工程师2名(有玻璃钢产品的生产企业) | |||
检验人员 |
至少3名,其中至少1名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工人 |
焊工4名、电工3名、无损检测人员MTⅡ2名、PTⅡ1名,均有资格证 | |||
生产条件 |
厂房建筑面积(m2) |
2000 | ||
生产设备 |
车、铣、刨、磨、钻床、剪切设备、折弯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应有弯管设备;无动力类、其他类工厂必须配备与生产产品有关的检验设备;只进行玻璃钢产品生产的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相应的生产设备。 | |||
工艺装备 |
划线平台、焊接工装、玻璃钢摸具(有玻璃钢产品的生产企业)。 | |||
检测检验能力 |
游标卡尺、千分尺、钢卷尺、钢板尺、塞尺、直角尺、硬度计、表面粗糙检测仪器、测角度、坡度仪器、水平、垂直度测量仪、称重设备、秒表、温度计、电流、电压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有在本企业组装并进行设备试运行的场地;有玻璃钢产品生产或只进行玻璃钢产品生产的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 | |||
力矩扳手、测速表、磁粉和渗透探伤设备、超声波测厚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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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仪、涂层测厚仪、射线探伤仪(指生产速度≥50km/h的设备)。 |
╱ | |||
技术文件等 |
型式试验报告 |
应按型式试验规程的要求,取得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
法规标准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企业标准。 以下标准根据有无相应种类申请项目考核:《观光车通用化技术条件》 | |
技术文件 |
A、B级必须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设计文件目录、外购件目录、产品目录、样机及零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总图及主要零部件图(含安全和保险装置零部件)、电气控制图、设计计算书、重要零部件加工和装配工艺、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艺、检验及试验规范、随机资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准机电产品证书、重要零部件无损探伤及热处理报告、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乘客须知、产品铭牌、基础验收文件、工厂自检及调试报告)。 C级必须提供设计文件目录、总图、主要零部件图(含安全和保险装置零部件)、电气控制图、设计计算书、外购件目录、产品目录、样机及零部件型式试验报告、重要零部件加工及装备工艺、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艺、检验及试验规范、随机资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准机电产品证书、重要零部件无损探伤及热处理报告、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乘客须知、产品铭牌、基础验收文件、工厂自检及调试报告)。 |